Ⅰ 請問一下康養中心腦癱兒的房間怎麼布置
如果是康養中心腦癱兒的房間要怎麼布局的話釣魚簡單為主
Ⅱ 北京的自閉症兒童康復機構出名的都有哪些
北京的孤獨症康復中心有很多,只要是殘聯的定點機構都可以去。就像給孩子選學校一樣,這些康復機構也就相當於特殊學校一樣。所以家長只要選一個國家認可的,學費自己家庭能接受的,離家近的就好了。沒必要非得聽誰說誰最厲害就一定排哪裡。
很多名聲大的,很可能是因為醫院有關系,或者營銷做得讓家長看得見。對於孩子,只要是適合的就是最好的,而且對於孩子的康復訓練來說,家庭康復訓練才是關鍵,就如同你把孩子放到學校就不管了,孩子學習結果不一定好,最後還是需要家長用心。
我調查了2017年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公布的《2017年度北京市民辦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定點機構名單》的通知,這個在網上能夠查得到,我把針對智障孤獨症類的機構提煉了出來,供大家參考。
我還是強調,拿統一標准考核出來的最准確,只要他們總體過關,國家認可就是好的,具體的帶著孩子去機構現場感受,只要帶孩子的老師優秀,孩子的訓練就會穩妥很多。
智障孤獨症
序號 機構名稱
1北京市朝陽區彩虹村莊康復中心
2北京市平谷區小雨滴兒童行為矯正中心
3北京市海淀區陽光友誼兒童康復訓練中心
4北京市平谷區欣園康復訓練中心
5北京市東城區陽光路教育潛能發展中心
6北京市海淀區睿智全納教育康復中心
7北京市朝陽區五彩鹿兒童行為矯正中心
8北京市昌平區昌雨春童康復中心
9五彩鹿(北京)教育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10北京市昌平區星希望孤獨症康復中心
11北京市豐台區馨翼教育中心
12北京市海淀區小金豆兒童潛能開發中心
13北京市展望兒童關愛中心
14北京市石景山區小飛象訓練發展中心
15北京密雲中港匯晟兒童行為矯正中心
16北京市朝陽區新希望自閉症支援中心
17北京市門頭溝區愛之旅康復中心
18北京市朝陽區啟蕊康復中心
19北京愛佑和康兒童康復中心
20北京市豐台區育慈兒童療育中心
21北京市通州區啟星孤獨症康復中心
22北京市海淀區雨露嘉禾兒童康復訓練中心
23北京市西城區我們的家園殘疾人服務中心
24北京市朝陽區多智慧康復中心
25北京市門頭溝區永愛康復訓練中心
26北京市海淀區康納洲孤獨症家庭支援中心
27北京海培全納教育咨詢服務中心
28北京懷柔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
29北京市通州區陽光愛兒童智能康復中心
30北京市豐台區陽光天使特訓中心
31北京市大興區陽光兒童潛能開發中心
32北京協和方通自閉症康復中心
33北京市大興區我和你孤獨症兒童關愛中心
34北京市房山區國愛康復訓練中心
35北京市房山區鴻達助康中心
36北京市順義區首兒雅稚兒童康復中心
37北京市平谷區七彩陽光康復中心
38北京市房山區世博康康復中心
39北京愛心語潤教育咨詢有限公司
40北京長和大蘊兒科診所
41北京恩加小羊教育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42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
43北京市海淀區盎辰適應體育培訓中心
44北京市豐台區星天使教育中心
這個排名沒有先後順序,是打亂的,家長們就近找即可。
Ⅲ 上海哪家康復醫院比較好
上海一康康復醫院、上海志高嘉鼎醫院這兩家醫院做的康復效果挺不錯的,內院內開神經康容復中心、術後康復中心、老人護理中心、骨與關節康復中心、疼痛康復,醫院布局先進,交通便利,醫生護士服務態度也很好,導醫全程陪同,蠻給力的,值得推薦。
Ⅳ 建養老院如何規劃、選址、布局呢有何要求
建養老院是好來事,對你源表示贊同和支持。首先是定位,定位決定你選擇的位置,如果是定位健康型老人服務,那麼位置可以選擇在郊區或者市區均可,環境好、交通方便、安全衛生、餐飲合理營養、娛樂活動豐富、健身活動室、綠化設施、醫療室、康復室等等都應具備。
如果是定位不能自理老人就是護理院形式,專收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人。在中國敬老院網上查到有關資料,護理院選址建議選擇在市區,離家近,家人方便探望,護理院最好能注冊成為醫保定點單位。不過護理院也可以選擇在郊區,但是宣傳一定要到位,很重要,要讓家庭有需要都知道,宣傳到位了,關鍵是服務,服務好口碑自然好,入住率就會提高了,以上這些只是建議,不過很多時候要看具體情況的。僅供參考,也許能幫到你。
Ⅳ 如何提升基層社區和各康復機構的康復服務標准化規范化水平
第一條 本條闡明制定本標準的目的和意義。
在當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對於促進社會公平,保證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按照國務院《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號)的要求,加強和完善殘疾人康復機構建設,逐步形成覆蓋全國的殘疾人康復機構網路,推動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盡快解決民生問題,幫助殘疾人與全社會共同實現小康目標,是一項十分重要又緊迫的任務。
第二條 本條闡明本標準的作用及其權威性。
本標准從規范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建設行為,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出發,嚴格遵循工程項目建設標准編制的規定和程序,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有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建議,發掘現實問題,總結實踐經驗,科學論證調研成果,確保工程項目編制質量。同時本標准平衡區域建設和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兼顧服務對象類型和數量的區域變化,合理確定投資規模和建設水平,便於實際操作。因此本標准可作為殘疾人康復機構建設的全國統一標准。
第三條 本條闡明本標準的適用范圍。
近年來,我國已經逐步對殘疾人康復機構進行建設,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與廣大殘疾人的需求相比,專業殘疾人康復機構嚴重缺失,有關網路亟待建立。為了促進殘疾人事業的進一步發展,建立系統規范的殘疾人服務網路,各級殘疾人康復機構需要在現有基礎上進行新建、改建或擴建。
當前我國大部分地區的殘疾人康復機構是在當地有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建設完成的,本標准適用范圍是根據我國殘疾人事業發展需要確定的。
第四條 本條闡明殘疾人康復機構建設的指導思想、原則。
殘疾人康復機構是地方直接服務於殘疾人的基本設施,建設必須遵循國家經濟建設的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既要確保服務設施能夠有效地服務殘疾人,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適應未來發展,同時又要考慮到我國現有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地區差異,強調從國情出發,因地制宜,合理確定建設水平,正確處理需求和可能的關系,避免不切實際的盲目建設。
第五條 本條明確了殘疾人康復機構的工作性質和任務。
殘疾人康復機構是為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輔助器具適配服務,並承擔對下級殘疾人康復機構和社區、鄉鎮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提供業務指導和專業人員培訓的綜合服務機構。殘疾人康復機構不可貪大求全,應當高效利用其它殘疾人服務設施資源(如地方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等),合理優化機構各項功能,控制機構建設規模,經濟有效地促進殘疾人服務網路體系的完善。
第六條 本條闡明殘疾人康復機構的投資渠道的問題。
殘疾人康復機構是一項系統工程,是社會公益性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領導,綜合協調,並將殘疾人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同時設施建設要充分考慮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財政能力、殘疾人類型比例等因素,統籌安排,以便為殘疾人提供長期、穩定、綜合、有效的服務。
考慮到部分地區土地資源緊張,這些地區的殘疾人康復機構可考慮與其他服務殘疾人的建築按實際需求合並建設(如地方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等),進行社會資源整合與共享。
第七條 本條闡明殘疾人康復機構建設用地的申報、征撥問題。
殘疾人康復機構建設是社會公益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務院《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精神,加強省、市、縣三級專業康復機構的規范化建設,是推動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要求。殘疾人康復機構項目應納入城市規劃或鎮規劃,並按照公益事業解決建設用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公益事業用地可以以劃撥的方式取得建設用地。」
由於我國還有部分縣政府所在地為建制鎮,因此本條表述為「殘疾人康復機構建設應納入城市規劃或鎮規劃」,其中鎮規劃指縣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鎮規劃。
第八條 本條闡明了本標准與其他現行相關標准之間的關系。
殘疾人康復機構項目作為城市建設的一部分,在編報工程項目計劃及建設過程中,除執行本標准外,尚需符合城鄉建設規劃、建築工程相關規范、標准及定額等。
第二章 建設級別與項目構成
第九條 本條闡明殘疾人康復機構的基本分類。
目前我國殘疾人康復機構是由政府投資興建並負責維護和運行,並設置在省會城市(或直轄市)、地級城市、縣級城市(或建制鎮、區)等。三個級別的劃定首先是以所在轄區的行政級別為基礎來劃定的。但考慮到我國幅員遼闊,各地人口情況、經濟發展狀況不同,機構的選擇不拘泥於行政級別的劃定。尤其對於人口數過多或過少的省、地、縣等,其機構的級別應根據需求進行適宜的選擇。
殘疾人康復機構根據劃定的級別確定建設項目的規模大小、服務內容、功能構成等要求。
第三章 選址與規劃布局
第十四條 本條提出了殘疾人康復機構的選址要求。
根據殘疾人康復機構的性質和任務,項目選址時應綜合考慮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市政條件、周邊環境等各方因素。由於殘疾人行動交流存在不同程度障礙,一般獨立出行或乘公共交通出行距離不宜太遠,且希望行程便捷,因此項目選址宜在人口密集區且公共交通便利的位置,以便於更多殘疾人到達。同時由於機構的康復治療功能與綜合醫院有功能聯系、兒童康復服務設施與公共教育設施也有密切的聯系,因此殘疾人康復機構的選址宜與醫療與教育等服務設施靠近,方便殘疾人進行相關活動。對於兒童康復服務設施,選址時應充分考慮衛生、安全、方便等方面的需求。這些需要參照了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國家教育委員會《托兒所、幼兒園建築設計規范》(87)城設字第466號。
第十七條 本條闡明殘疾人康復機構建築的停車場地要求。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交通設施的不斷改善,乘用各種車輛到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的殘疾人越來越多。在適當的位置(地上或地下)設置公共停車場已成為殘疾康復機構建設工作中所必須面對的問題。
各地有關部門應按當地規劃部門的規定,根據項目的建設規模,增加殘疾人康復機構公共停車場的建築面積指標。其中無障礙停車位設置應參照《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范》(JGJ50)的規定。考慮到殘疾人行動不便,無障礙停車位宜布置在地面上,且臨近主要出入口。
第十八條 本條闡明殘疾人康復機構的層數要求與合並建設要求。
為節約土地資源,鼓勵設施與其他服務於殘疾人的建築合並建設,集中為殘疾人提供服務。合並建設時,依據建設成本,防災要求,設施盡量設於建築低層,不宜布置過高。機構與其他服務於殘疾人的建築合並建設,可共用出入口,但條件允許時應盡量設置獨立出入口。
第十九條 本條闡明殘疾人康復機構的室外場地要求。
室外康復訓練場地與兒童活動場地是殘疾人康復機構室外場地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是殘疾人進行康復訓練和殘疾兒童進行室外活動的重要場所,因此本條規定了各級殘疾人康復機構中兩種活動場地的下限。
對於全國機構建設相對成熟的殘疾人康復機構(康復治療床位在100床以上)進行統計,床均康復訓練場地中位數為1.7m2/床。以此確定康復訓練場地的用地指標。
兒童活動場地以2m2/生為計算標准,此處參照了《城市幼兒園建築面積定額(試行)》中對於兒童分班室外活動場地的規定,此指標不包含室外跑道、沙坑等大型公共活動場地。如有條件,可在此基礎上另外增加活動場地面積。
第四章 建設規模和建築面積指標
第一節 建設規模控制指標
第二十一條 本條提出合理確定殘疾人康復機構規模的依據,提供了各設施建築面積控制指標的計算方法。
殘疾人康復機構的建設規模取決於其業務設置和服務量,而機構的服務量與機構所在轄區的殘疾人人口數正相關。由於有些機構所在轄區殘疾人人口數的統計有難度,則將這些地區的轄區人口數作為確定機構規模的補充依據。據統計,我國殘疾人人口數約占總人口數的6.3%。
殘疾人康復機構的建設規模應以綜合康復設施床位數(a)、兒童聽力語言康復設施在園兒童數(b)、兒童智力康復設施在園兒童數(c)、孤獨症兒童康復設施在園兒童數(d)、腦癱兒童康復設施床位數(e)、年專業化輔助器具適配量(f)六個指標為依據共同確定,這六個控制指標分別決定了六項設施的建設規模,六項設施建築面積的具體計算方法在本章後面的章節中分別具體說明。
另外,約占總數20%的一級機構所在縣(或市、區、旗)殘疾人口多於5.5萬人、二級機構所在地級城市(或州、盟)殘疾人口多於35萬人、三級機構所在省(或直轄市)殘疾人口多於400萬人,殘疾人口規模超出相應殘疾人康復機構服務能力,應適當地進行面積補償。正文表3注2中對機構所在轄區殘疾人人口數或常駐人口數超出相應規定上限的情況做了補充說明。
另有約占總數20%的一級機構所在縣(或市、區、旗)殘疾人口少於1.4萬人、二級機構所在地級城市(或州、盟)殘疾人口少於7萬人、三級機構所在省(或直轄市)殘疾人口少於90萬人,考慮到在這些地區單獨建設殘疾人康復機構容易造成資源浪費,所以這些地區的殘疾人康復機構宜與其他殘疾人服務設施合並建設,以節約社會和經濟成本。正文表3注2中對機構所在轄區殘疾人人口數或常駐人口數未達到相應規定下限的情況做了補充說明。
由於本標准確定的殘疾人康復機構業務項目為相應殘疾人的基本服務功能,因此有特殊需求地區需開展不包含在本標准業務項目范圍內的業務時,應另行向上級主管部門單獨申報。
第二節 設施A(綜合康復設施)
第二十三條 本條提出了綜合康復設施功能房間的組成類別。
由於三個級別綜合康復設施的服務對象和服務重點有所不同,各級別綜合康復設施在功能類別的組成上也有不同。例如「科研教學」部分只在三級設施中設置,「急診部」、「醫技部」只在二級和三級設施中設置。
第二十六條 本條提出了各級綜合康復設施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
表8中的公式由三個數值組成:面積基數(m2)、床均面積計算數(m2/床)、床位數(床)。其中面積基數由綜合康復設施中與床位數關系不大的房間使用面積之和除以使用系數來確定,具體房間構成及配比可參照附錄二。床均面積計算數由與床位數有直接關系的房間參與計算得出。
考慮到綜合康復設施中交通面積、設備機房面積等,本標准將本設施的使用系數定為0.6。設施B、C、D、E均採用0.6的使用系數數值。
而考慮到設施F(輔助器具中心設施)中庫房、輔具展示、輔具評估甜酸等大空間較多,遂將其使用系數適當提高,在本標准中規定為0.65。
第三節 設施B(兒童聽力語言康復設施)
第四節 設施C (兒童智力康復設施)
第五節 設施D (孤獨症兒童康復設施)
第三十九條 本條提出了孤獨症兒童康復設施建築面積的參考依據。
孤獨症兒童康復工作與兒童智力康復工作在工作內容、房間面積要求上有相似之處,因此本標准中不再單獨規定孤獨症兒童康復設施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而指出其功能房間配置、建築面積要求、生均建築面積指標等參照兒童智力康復設施中的規定。在實際操作中可以根據設施的特殊需求進行適當的調整。
第六節 設施E (腦癱兒童康復設施)
第四十三條 本條提出了各級腦癱兒童康復設施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
表20中的公式由三個數值組成:面積基數(m2)、床均面積計算數(m2/床)、床位數(床)。其中面積基數由腦癱兒童康復設施中與床位數關系不大的房間使用面積之和除以使用系數來確定,具體房間構成及配比可參照附錄五。床均面積計算數由與床位數有直接關系的房間參與計算得出。
第七節 設施F 輔助器具中心設施
第四十六條 本條提出了綜合康復設施功能房間的組成類別。
由於三個級別輔助器具中心設施的規模、服務對象和服務重點有所不同,各級別輔助器具中心設施在功能類別的組成上也有不同。例如「綜合評估」部分只在三級機構中設置。在一級設施中由於輔助器具供應服務的數量有限、服務開展的能力有限,各類輔助器具的功能房間不單獨設科室,統設「綜合服務科」。
第四十八條 本條提出了各級輔助器具中心設施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
表22中的公式由三個數值組成:面積基數(m2)、件均面積計算數(m2/件)、年專業化輔助器具適配量(件)。其中面積基數由設施中與年專業化輔助器具適配量關系不大的房間使用面積之和除以使用系數來確定,具體房間構成及比例可參照附錄六。件均面積計算數由與年專業化輔助器具適配量有直接關系的房間參與計算得出。
第五十條 本條闡明了殘疾人康復機構總建築面積計算方法。
由於六項設施之間的獨立性較強,其各自使用面積指標的計算方法也不盡相同,因此殘疾人康復機構的面積採用六項設施面積分項累加得出。
第五十一條 本條闡明了各級機構中各類設施合並建設的原則。
由於三級殘疾人康復機構的功能復雜、人員繁多,為了便於管理,三級機構的六項設施應分別獨立建設。二級、一級機構規模相對較小,為了節約土地成本和社會成本,二級、一級殘疾人康復機構的六項設施在條件不具備地地區可合並建設。
第五章 建築標准
第五十二條 本條闡明殘疾人康復機構建築的總體布局要求。
鑒於殘疾人康復機構集殘疾人康復治療、兒童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等多種職能於一身,在建築總體布局時應充分考慮功能要求,合理分區,做到動靜分離,路線暢通。
第五十三條 本條闡明殘疾人康復機構建築的無障礙設施要求。
鑒於殘疾人康復機構工作性質,設施建築及其周邊環境要求建設周全的無障礙設施,應能滿足不同類型殘疾人使用需要,以確保殘疾人康復機構正常運行。
第五十五條 本條闡明殘疾人康復機構建築的垂直交通要求。
垂直交通是二層及以上殘疾人康復機構無障礙建設的首要問題,為方便殘疾人使用,建議垂直交通設無障礙電梯等無障礙設施。資金投入有困難的,需設置殘疾人專用坡道。
第五十六條 本條闡明殘疾人康復機構建築的標識系統要求。
信息交流無障礙是建築無障礙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部分殘疾人有重要意義。殘疾人康復機構應設置無障礙標識系統,經濟條件允許的地區應積極推動信息交流無障礙建設,體現其無障礙建設的社會示範作用。
第五十七條 本條闡明殘疾人康復機構建築的防災疏散要求。
殘疾人康復機構應滿足國家現行防災規范的要求。為了便於殘疾人的疏散和營救,各級殘疾人康復機構所處樓層可設置殘疾人防災避難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防災避難間可與部分業務用房共用。
第六章 建築設備
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五條此五條闡明了對殘疾人康復機構電氣系統、排水系統、排污處理系統、供暖和空氣調節系統、弱電系統的要求。
建築設備及系統是現代建築不可或缺的系統工程。殘疾人康復機構作為服務於殘疾人的專業服務機構,建築設備及系統的作用和價值表現的尤為突出。因此在項目全過程中對此應有充分地考慮,防止項目建造功能不足,二次修補造成浪費。
Ⅵ 請問青島那家自閉症康復中心好
國際上廣泛使用和認可的是應用行為分析(ABA)的教學理念,使用DTT、PRT、MEI等循證干預技回術。比如:一對一早答期密集干預(EIBI)、小組社交遊戲訓練等都能為自閉症兒童、發育障礙兒童等特需兒童,提供有針對性的認知、語言及功能性溝通、社會交往技能、生活自理等領域的干預訓練,塑造孩子用於社會溝通、交流的正確行為。
同時應根據孩子的個體差異,重視孩子的需求。藉助評估工具(如:VB-MAPP、PEAK、ABLLS),全方位了解孩子現狀,收集記錄孩子生活、學習數據,精確定位不足與優勢。為孩子制定個別化教育計劃(IEP),根據數據調整孩子的教學計劃,不斷為孩子修訂和完善其IEP。以達到更加科學有效的教學效果。
應在專業BCaBA、BCBA-D的督導下,保證每個孩子都擁有自己的監督體系,保證孩子的專屬老師都有自己的執行督導。最好可以藉助教學管理、數據收集及測評系統,配合督導老師,建立了完善的學習管理體系。確保學習和數據的科學准確,最大限度避免教學出現偏移。教學內容和課堂情況應實時可視化,全方面保障每個孩子成長不走彎路。
Ⅶ 青島自閉症康復中心有幾家
有十多家,幸福之家,牽牽手,晨星,藍琪,以琳,四葉草,聰明兔,有貝,聖愛,夢圓,金色兒童,歌珊,愛博(七色光),楊清語,超然學堂。
Ⅷ 社會殘疾人康復機構設置標准和條件是什麼
我國《殘疾人保障法》對社會殘疾人康復機構設置了標准和條件,《殘疾人保障法》對殘疾人的康復工作作了如下規定:
根據《殘疾人保障法》第十三條:國家和社會採取康復措施,幫助殘疾人恢復或者補償功能,增強其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
《殘疾人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康復工作應當從實際出發,將現代康復技術與我國傳統康復技術相結合;以康復機構為骨幹,社區康復為基礎,殘疾人家庭為依託;以實用、易行、受益廣的康復內容為重點,並開展康復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為殘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復服務。
《殘疾人保障法》第十五條:政府和有關部門有計劃地在醫院設立康復醫學科(室),舉辦必要的專門康復機構,開展康復醫療與訓練、科學研究、人員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和指導城鄉社區服務網、醫療預防保健網、殘疾人組織、殘疾人家庭和其他社會力量,開展社會康復工作。
殘疾人教育機構、福利性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為殘疾人服務的機構,應當創造條件,開展康復訓練活動。殘疾人在專業人員的指導和有關工作人員、志願工作者及親屬的幫助下,應當努力進行功能、自理能力、勞動技能的訓練。國務院和有關部門分階段確定康復重點項目,制定計劃,組織力量實施。
《殘疾人保障法》第十六條:醫學院校和其他有關院校應當有計劃地開設康復課程、設置康復專業、培訓各類康復專業人才。國家和社會採取多種形式對從事康復工作的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向殘疾人、殘疾人親屬、有關工作人員和志願工作者普及康復知識,傳播康復方法。
《殘疾人保障法》第十七條: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和扶持殘疾人康復器械、生活自助具、特殊用品和其他輔助器具的研製、生產、供應、維修服務。
(8)康復中心布局擴展閱讀:
社會康復的內容:
1、協助政府機構制定法律、法規和各種政策來保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使其享有和健全人一樣的物質生活和文化成果。無論是殘疾人還是老年人、慢性病人,都是社會上有特殊困難的群體,他們有特殊的醫療、住房、社會交往等方面的困難。
解決這些困難不僅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而且需要政府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社會康復工作者一方面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另一方面要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政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保障殘疾人生存權利,使其在住房、食物、婚姻家庭方面得到公平的待遇,有適合其生存的必要條件。如果康復對象缺乏這些基本條件,醫療、教育和職業的康復都無法實現。
3、為殘疾人自身的發展提供幫助.使其有接受教育和培訓的機會,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就業能力和參與社會的能力。障礙人需要接受特殊教育,需要特殊的學習條件。
社會康復工作者應該努力幫助他們找機會創造條件使適齡的障礙兒童入學,使達到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不被拒絕,使殘疾的學生能找到合適的工作。
4、消除家庭中、社會上的物理性障礙,使殘疾人獲得生活起居的方便,並享受社會的公共設施服務。倡導和推進無障礙環境設計與改造工作,是社會康復的一項重要工作。
5、大力提倡和實現人道主義精神,消除社會上對殘疾人的歧視和偏見,激勵殘疾人的自強不息精神,建立一種和諧的社會生活環境。
6.、組織殘疾人與健全人一起參加社會文化、體育和娛樂活動,支持殘疾人自己的社團活動,通過交往,形成全社會理解、尊重、關心殘疾人的好風尚。
7、採取措施幫助殘疾人實現經濟自立,或提高其經濟自立能力,保障其在經濟生活中不受歧視;對於不能實現經濟自立的重度殘疾人幫助他得到社會給予的生活保障。
8、鼓勵和促進殘疾人參與社會的政治生活,保障其政治權利,為殘疾人參與社會政治生活而創造條件和提供幫助,是社會康復工作的重要內容 。
Ⅸ 養老院康復中心室內設計要考慮哪些問題
採取一種向心性的設計布局,營造社區親和力的活力氛圍;
2、營造一種組團的生活、內親情的生活;
3、分級容配套,包括社區級的和組團的配套,滿足群居、共享的生活需求;
4、營造良好的診療、生活環境,並融入企業文化內涵,提升服務品質;
5、融入健康、運動主題元素,且重視無障礙設計;
6、滿足老年人精神方面需求,比如設置老年大學、多功能空間等。
養老院設計一定要遵循人性化、心理關懷的原則,為老年人提供一個高效便捷的診療空間,以及一個溫馨自然、舒適親切且便於社會交往的公共空間,保障老年人健康的同時,也豐富了他們的老年生活,減少孤獨感。
Ⅹ 小兒腦癱室地面布局
在臨床我們也觀察到腦癱的異常是持續性的,即便是6個月前診斷或疑似的腦癱,採用目前最好的方法干預,異常可以較快減輕,但絕大多數1個月內不會完全消失,因此我們也用此現象作為幼嬰腦癱重要的治療性診斷依據。定義強調繼發性肌肉骨骼問題是非常正確的,此點在預防、治療上容易忽視,也是目前治療較晚、較重腦癱的主要方面。肌肉骨骼問題早期預防、正確干預可以完全避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