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衛生部關於印發《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指南》具體內容是什麼
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指南
第一條 為指導和規范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建設和管理,提高綜合醫院康復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康復醫療服務需求,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南。
第二條 本指南是對綜合醫院設置康復醫學科和開展康復醫療服務的基本要求。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應當按照本指南進行建設和管理。
第三條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是在康復醫學理論指導下,應用功能評定和物理治療、作業治療、言語治療、心理康復、傳統康復治療、康復工程等康復醫學診斷和治療技術,為患者提供全面、系統的康復醫學專業診療服務的臨床科室。
第四條二級以上(含二級,下同)綜合醫院應當按照《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基本標准》獨立設置科室開展康復醫療服務,科室名稱統一為康復醫學科。鼓勵有條件的綜合醫院開展心理康復咨詢工作。
第五條 綜合醫院應當具備與其功能和任務相適應的診療場所、專業人員、設備設施以及相應的工作制度,以保障康復醫療工作的有效開展。
第六條 綜合醫院應當根據醫院級別和功能提供康復醫療服務,以疾病、損傷的急性期臨床康復為重點,與其他臨床科室建立密切協作的團隊工作模式,選派康復醫師和治療師深入其他臨床科室,提供早期、專業的康復醫療服務,提高患者整體治療效果,為患者轉入專業康復機構或回歸社區、家庭作好准備。
第七條 綜合醫院應當與專業康復機構或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雙向轉診關系,實現分層級醫療,分階段康復,使患者在疾病的各個階段均能得到適宜的康復醫療服務,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
第八條綜合醫院應當採取適宜技術開展以下康復診療活動:
一、疾病診斷與康復評定:包括傷病診斷,肢體運動功能評定、活動和參與能力評定、生存質量評定、運動及步態分析、平衡測試、作業分析評定、言語及吞咽功能評定、心肺功能評定、心理測驗、認知感知覺評定、肌電圖與臨床神經電生理學檢查等。
二、臨床治療:針對功能障礙以及其他臨床問題,由康復醫師實施的醫療技術和葯物治療等。
三、康復治療:在康復醫師組織下,由康復治療師、康復護士、康復工程等專業人員實施的康復專業技術服務。包括:
(一)物理治療(含運動治療和物理因子治療);
(二)作業治療 ;
(三)言語吞咽治療 ;
(四)認知治療;
(五)傳統康復治療 ;
(六)康復工程;
(七)心理治療(心理干預、音樂治療)。
第九條 綜合醫院應當鼓勵運用中醫葯技術和方法開展康復服務。
第十條 綜合醫院應當根據本指南要求切實加強對康復醫學科的管理,不斷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能力,保證醫療質量和安全,滿足患者康復醫療服務需求。
第十一條 綜合醫院應當認真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標准、診療護理指南、常規,建立、健全康復醫療服務工作制度,制定康復醫療質量控制標准,並認真有效地組織實施,持續改進康復醫療服務質量。
第十二條 綜合醫院應當保證康復專業技術人員層次、結構合理,崗位責任分工明確,團隊協作特徵鮮明,服務流程科學、規范,病歷書寫符合要求,信息資料保存完整。
第十三條 綜合醫院應當科學制訂康復醫學人才培養目標以及崗位培訓計劃,不斷提高康復醫學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水平。
第十四條 綜合醫院應當重視和加強住院患者的醫療安全管理,有效控制醫院感染和預防並發症,防止發生二次殘疾。
第十五條 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就醫環境應當體現「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宗旨,便利、舒適、整潔、溫馨。門診、病區及相關公用場所應當執行國家無障礙設計規定的相關標准,醫務人員應當善於了解和體察患者心理,服務熱情、禮貌、耐心、細致。
第十六條 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診療活動應當達到以下
指標:
(一)康復治療有效率≥90%;
(二)年技術差錯率≤1%;
(三)病歷和診療記錄書寫合格率≥90%;
(四)住院患者康復功能評定率>98%;
(五)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的平均住院日不超過30天,二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的平均住院日不超過40天。
第十七條 綜合醫院應當保證各類康復設備維護良好,每3個月檢查1次,並有相關記錄,設備完好率>90%。
第十八條 綜合醫院應當提供統一、規范的康復醫療服務,康復醫學專業人員和康復醫療專業設備應當由康復醫學科歸口管理,避免資源浪費,保證康復醫療質量和患者安全。
第十九條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設置省級康復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對轄區內康復醫學科設置和康復醫療服務質量進行評估和質量控制。綜合醫院應當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和康復醫療質控中心開展的檢查和質控工作。
第二十條 本指南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指南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衛生部《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管理規范》(衛醫發〔1996〕13號)同時廢止。
B. 上海市的醫院分級是按什麼規則來分的
醫院等級劃分標准,是我國根據醫院規模、科研方向、人才技術力量、醫療硬體設備內等對醫院資質容評定指標。
醫院分級標准全國統一,不分醫院背景、所有性質等。按照《醫院分級管理標准》,醫院經過評審,確定為三級,每級再劃分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級醫院增設特等級別,因此醫院共分三級十等。
醫院質量,包括診斷質量、治療質量、護理質量、工作質量、綜合質量等等幾方面的要求與指標。我國現行的醫院分等標准,主要是以各級甲等醫院為標桿制訂的。
(2)康復醫院建設標准擴展閱讀:
構成醫院應具有以下的基本條件:
1、醫院應有正式的病房和一定數量的病床設施。以實施住院診療為主,一般設有相應的門診部;
2、應有基本的醫療設備,設立葯劑、檢驗、放射、手術及消毒供應等醫技診療部門;
3、應有能力對住院病人提供合格與合理的診療、護理和基本生活服務;
4、應有相應的、系統的人員編配;
5、應有相應的工作制度與規章制度;
6、應有相應的醫院文化。
C. 殘疾人康復中心建設標准
關於印發《殘疾人康復中心建設標准》的通知
殘聯發[2006]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殘疾人聯合會:
為貫徹落實《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關於"積極推進殘疾人康復服務專門機構建設,完善省、市(地)康復中心功能和條件"的精神,加快省、市(地)康復中心建設發展,中國殘聯根據殘疾人康復事業發展需要和各地殘疾人康復中心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殘疾人康復中心建設標准》,現予以印發。
望你們認真貫徹執行,並以這一標准為指導,進一步加強省、市(地)康復中心建設,積極解決省、市(地)殘疾人康復中心機構編制、建設用地、經費補貼、人才培養引進等方面問題,努力推進省、市(地)殘疾人康復中心健康發展。中國殘聯將適時組織有關專家對省、市(地)殘疾人康復中心建設達標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和驗收。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殘疾人康復中心建設標准
殘疾人康復中心是公益性事業單位,是為殘疾人提供康復醫療、教育、職業、社會等康復服務的綜合性康復機構和技術資源中心,承擔著康復訓練與服務、康復技術人才培養、社區康復服務指導、康復信息咨詢服務、康復知識宣傳普及、康復研究和殘疾預防等工作。
為了充分發揮殘疾人康復中心在殘疾人康復事業中的作用,指導和規范殘疾人康復中心的建設發展,不斷完善康復服務功能,滿足廣大殘疾人日益增長的康復需求,特製定本標准。
一、職能與任務
1.在同級殘聯的領導下,協助殘聯康復部制定本地區殘疾人康復工作計劃,做好殘疾人康復業務的技術指導工作。
2.配合同級殘聯完成康復任務和其它業務,對殘疾人進行康復醫療、教育、職業、社會等綜合康復服務,成為本地區殘疾人康復服務的示範窗口。
3.培訓康復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宣傳普及康復和殘疾預防知識。
4.協助建立社會化康復服務網路,指導區、縣(市)康復服務機構業務建設,提供有針對性的技術服務,推廣實用技術,組織上門服務。
5.開展康復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轉化和利用,為制定康復相關政策提供科學依據。
二、分級標准殘疾人康復中心按照建設規模、人員配置、業務部門設置、技術水平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殘疾人康復中心:
(一)建築面積不少於2000平方米。
(二)康復床位不少於20張(養護床位)。
(三)人員配置職工總數與床位比為1:1.2,財政補貼事業編制職工不少於24人,業務人員不低於職工總數的80%。至少配備1名康復醫師、2名康復治療人員(指從事運動治療、作業治療人員)和2名特教教師。
(四)業務部門設置
1.康復門診部:設有兒童康復門診、功能測評室、康復咨詢室。(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
2.肢體殘疾兒童康復科:設有康復訓練室(PT、OT)、引導式教育訓練室。
3.智力殘疾兒童康復科:設有感統訓練室、游戲活動室、生活輔導室、個訓室。
4.社區康復指導部:設有培訓教室。
5.有條件的可設孤獨症兒童康復科室。
(五)技術水平
1.功能測評和能力評估:腦癱兒童功能測評:運動發育、肌張力、姿勢異常、智力評價和日常生活活動能力檢查。智殘兒童能力評估:運動、感知、認知、語言交往、生活自理、社會適應能力評估。
2.康復訓練:腦癱兒童康復訓練:運動功能、姿式矯正、日常生活活動、語言交往訓練和引導式教育。開展智殘兒童六個能力領域康復訓練。
3.配合同級殘聯康復部完成有關康復工作任務,指導社區康復訓練服務,宣傳普及康復和殘疾預防知識。
二級殘疾人康復中心:
(一)建築面積3000平方米。
(二)康復床位不少於50張(包括養護和治療床位,其中治療床位須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三)人員配置職工總數與床位比為1:1.2,財政補貼事業編制職工不少於60人,業務人員不低於職工總數的75%,專業技術職務設置符合國家及行業要求。每10~15張訓練床位配1名康復醫師,每10張訓練床位配備1名康復治療人員(指從事運動治療、作業治療、語言治療和傳統康復治療人員)、3名康復護理人員。配眼科技術人員、假肢與矯形器技師各1名,特教教師不少於2名。
(四)業務部門設置在一級基礎上設:
1.康復門診部:設有各科康復門診、功能評定室、化驗室、放射科、心電圖室、腦電圖室、理療室、葯房等。
2.肢體康復科:設有運動療法、作業療法室。
3.低視力康復科。
4.康復工程部:可利用各級輔助器具中心資源,協作開展輔助器具服務。
(五)技術水平在一級基礎上,開展以下康復業務:
1.康復訓練:肌力、耐力、關節活動度、平衡、步行等訓練和牽引療法。
2、電療、透熱治療、光療技術。
3.針灸、按摩等傳統療法。
4.低視力康復:提供低視力檢查、助視器驗配、視功能訓練及助視器供應等服務。
5.社區指導:配合同級殘聯康復部完成康復工作任務;指導社區殘疾人康復訓練,宣傳普及康復知識;對基層康復服務機構進行技術指導。
6.康復工程:家庭康復的環境改造指導,簡易運動治療和作業治療器具、矯形器、助行器、自助具的製作和訓練指導。
三級殘疾人康復中心:
(一)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
(二)康復床位100張以上。
(三)人員配置職工總數與床位比為1:1.2~1.5。財政補貼事業編制職工不少於120人,專業技術職務設置符合國家及行業要求,業務人員不低於職工總數的70%。康復醫師、康復治療人員、康復護理人員、眼科技術人員、假肢與矯形器技師、特教教師配置原則上同二級;根據業務開展情況配備職業和社會康復工作人員。
(四)業務部門設置在二級基礎上設:
1.增設職業、社會康復室、心理科。
2.功能評定科。
3.分設偏癱、截癱、骨科等科室。
4.分設康復訓練科(運動療法科、作業療法科、語言治療科)。
5.增設手術科室(如矯形外科、眼科等)。
(五)技術水平在二級基礎上,開展以下康復業務:
1.功能測評:電生理診斷,感覺功能測評,作業及語言能力測評,臨床心理測評,心肺功能測評,偏癱患者的運動功能測評。
2.矯正體操,促通治療手法等運動治療技術。
3.工藝療法,認知功能訓練,手功能訓練,畸形矯正等作業治療技術。
4.常見語言交流障礙的治療。
5.心理治療。
6.康復工程:假肢、矯形器處方及訓練,臨床常用矯形器的製作。
7.職業康復、社會康復的技術和方法。
8.白內障復明、骨科矯治手術等。
三、機構管理
(一)行政管理
1.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主要領導熟悉業務,具有一定管理水平,勝任工作。領導班子內部合理分工,各項管理工作有人負責。
2.有健全的管理體系,有相應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3.有中心長遠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季度安排和具體落實措施,定期檢查、評估和總結。
(二)業務管理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診療規程、規章,建立健全各項業務管理制度、訓練常規和技術操作規范,並組織落實,防止事故發生。
2.定期進行康復訓練效果和各項業務質量評價,制定改進方案。
3.制定各級各類人員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計劃,加強崗位培訓及考核工作。
4.掌握本地殘疾人康復工作情況,制定指導基層康復業務指導工作計劃,配合殘聯康復部門抓好社區康復工作典型,接收基層轉介服務。
5.制定康復科研計劃,開展康復技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一級殘疾人康復中心每年在省部級以上學術刊物發表論文1~2篇,二級中心3~5篇,三級中心5篇以上。
(三)信息管理
1.有專門信息管理部門和相關工作制度。
2.建立各項業務檔案,保持檔案完整,數據准確。
3.做好信息的匯總分析、反饋利用,有可供查閱的評估報告和統計資料。
(四)人事管理
1.根據國家關於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原則和法規、規章,制定科學合理的人員聘用、崗位管理、績效考核等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和崗前教育制度,並依據崗位職責,定期組織績效考核。
3.建立專業技術職務晉升制度,專業技術人員均有國家認可的任職資格證書或經過專業培訓的結業證書。
4.創新用人機制,改革用人制度,不斷探索、建立吸引人才、培養人才的機制。
(五)財務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加強財經紀律。
2.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年度預算和決算,專項經費明細,各項報表規范,填報及時。
3.各類會計檔案、憑證、帳簿、報表符合會計制度,保存完好。
(五)設備管理
1.有健全的設備管理制度,包括設備的計劃、審批、采購、驗收、入庫、領發、保養、維修、報廢、更新等。
2.各種設備、器材要建立規范的帳目,主要設備要建立檔案,專人管理。
3.實行計劃管理,貴重、精密儀器設備要有適應性、可行性論證。
(六)後勤管理
1.保證業務工作的需要,主動、及時服務,隨時維護各種設施、設備,保證水、電、氣、暖正常供給。
2.健全物品驗收、入庫、發放、報廢等制度。
3.加強車輛管理,定期維修、維護,保證工作用車。
4.保證中心內外環境優美,清潔衛生。
(七)安全管理
1.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對易發危險的設備和要害部門有特殊的管理措施,如高壓力系統、高壓氧倉、氧氣供應系統、危險品庫、配電室等。
3.有完備的防火、防盜設施和報警裝置,標志醒目,定期檢查更換。
(八)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建設
1.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監督保障作用,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管理體系。
2.建立內外監督機制,加強職業道德建設,教育職工熱愛殘疾人事業,抵制不正之風,對中心工作滿意度定期考核。
四、康復業務場所要求
1.康復業務場所應設在易於殘疾人方便抵離的地方。
2.康復業務用房建築面積不低於總建築面積的60%。
3.通行區域和患者經常使用的主要公用設施應體現無障礙設計,地面防滑,走廊牆壁應有扶手裝置。
4.地板、牆壁、天花板及有關管線應易於康復設備,器械的牢固安裝、正常使用良好和經常檢修。
5.以殘疾兒童為服務對象的康復場所 ,色彩設計、裝飾應適合兒童患者的心理特點。
五、設備和器械
(一)一級康復中心應根據業務需要,配備相應的設備和器械
1.基本設備診察床、診察桌、聽診器、體溫計、血壓計、出診箱、注射器、紗布罐、葯品櫃、紫外線燈、洗衣機、電冰箱、高壓滅菌器具等
2.康復訓練器具訓練用墊和床 訓練用扶梯兒童肋木 姿勢矯正鏡兒童平行杠 訓練用棍和球常用規格的沙袋和啞鈴 收錄放機兒童用桌椅 鑽滾桶圖形認知組件 拼圖、插板、玩具木條床(台)梯形椅腦癱康復用姿勢矯正椅 踝關節矯正板大、小巴氏球
3.智力測評工具、量表、軟體和教學、生活服務等器械和設備
(二)二、三級中心根據業務范圍和技術水平的要求,配備相應的設備和器械
1.基本設備顯微鏡、自動生化分析儀、血球計數器、X光機、灌腸器、供氧裝置、紫外線燈、洗衣機、電冰箱、高壓滅菌器具等
2、運動治療訓練用墊和床 訓練用扶梯肋 木 姿勢矯正鏡訓練用棍和球 常用規格的沙袋和啞鈴牆拉力器 劃船器手指肌訓練器 股四頭肌訓練器前臂旋轉訓練器 滑輪吊環常用規格的拐杖 平行杠腦癱康復用球浴 腦癱康復用姿勢矯正椅常用規格的輪椅、助行器及兒童用訓練器械
3.作業治療沙磨板 插板、 插件、 螺栓、滾筒、訓練用球類日常生活訓練用具及兒童用訓練器械
4.理療中頻治療機 低頻脈沖電療機音頻電療機 超短波治療機紅外線治療機 磁療機頸椎牽引設備 腰椎牽引設備
5.傳統康復治療針灸用具 人體經絡穴位示意用品 按摩用品
6.語言治療錄音機或語言治療機 非語言交流寫字畫板語言治療和測評用具(實物、圖片、卡片、記錄本等)
7、功能測評關節角度測量儀 肌力計肌電圖儀 平衡儀心電圖機 腦電圖機血壓計
8、智力殘疾康復智力測評工具、量表、軟體打擊樂器、電子琴、多媒體等教學設備洗漱、飲食、清潔、簡單勞動等日常生活訓練設施、器具、工具、傢具、電器
9、低視力康復國際標准視力表(遠用、近用)、低視力專用視力表、助視器配鏡箱、各種類型助視器
10、輔助器具服務所需要設備、器具種類參照相關標准執行
六、質量控制各部門按工作規定和操作規程開展各項工作,建立量化考核指標:
1、康復病案和康復診療記錄書寫合格率≥90%
2、康復訓練總有效率≥80%
3、康復床位使用率≥60%
4、康復器材、設備完好率≥80%
5、殘疾人康復服務滿意率≥80% 6、無重大責任事故發生
D. 開康復中心需要辦理哪些證件到什麼地方辦理
帶好房產證,戶口本,法人代表證明,身份證,個人照片到當地工商局和衛生局咨詢與辦理。
如果沒有醫師證,是不能開醫療機構的,你只能開健康沙龍、健康中心等。但是在這樣的機構里恐怕針灸和敷葯都不可以。如果不是醫療機構,那隻要有場地,有注冊資金(各地要求不一),從業人員健康證,基本上就可以開了。
殘疾人康復中心是公益性事業單位,是為殘疾人提供康復醫療、教育、職業、社會等康復服務的綜合性康復機構和技術資源中心,承擔著康復訓練與服務、康復技術人才培養、社區康復服務指導、康復信息咨詢服務、康復知識宣傳普及、康復研究和殘疾預防等工作。
康復中心的職能與任務
1.在同級殘聯的領導下,協助殘聯康復部制定本地區殘疾人康復工作計劃,做好殘疾人康復業務的技術指導工作。
2.配合同級殘聯完成康復任務和其它業務,對殘疾人進行康復醫療、教育、職業、社會等綜合康復服務,成為本地區殘疾人康復服務的示範窗口。
3.培訓康復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宣傳普及康復和殘疾預防知識。
4.協助建立社會化康復服務網路,指導區、縣(市)康復服務機構業務建設,提供有針對性的技術服務,推廣實用技術,組織上門服務。
5.開展康復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轉化和利用,為制定康復相關政策提供科學依據。
二、分級標准殘疾人康復中心按照建設規模、人員配置、業務部門設置、技術水平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殘疾人康復中心:
(一)建築面積不少於2000平方米。
(二)康復床位不少於20張(養護床位)。
(三)人員配置職工總數與床位比為1:1.2,財政補貼事業編制職工不少於24人,業務人員不低於職工總數的80%。至少配備1名康復醫師、2名康復治療人員(指從事運動治療、作業治療人員)和2名特教教師。
(四)業務部門設置
1.康復門診部:設有兒童康復門診、功能測評室、康復咨詢室。(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
2.肢體殘疾兒童康復科:設有康復訓練室(PT、OT)、引導式教育訓練室。
3.智力殘疾兒童康復科:設有感統訓練室、游戲活動室、生活輔導室、個訓室。
4.社區康復指導部:設有培訓教室。
5.有條件的可設孤獨症兒童康復科室。
(五)技術水平
1.功能測評和能力評估:腦癱兒童功能測評:運動發育、肌張力、姿勢異常、智力評價和日常生活活動能力檢查。智殘兒童能力評估:運動、感知、認知、語言交往、生活自理、社會適應能力評估。
2.康復訓練:腦癱兒童康復訓練:運動功能、姿式矯正、日常生活活動、語言交往訓練和引導式教育。開展智殘兒童六個能力領域康復訓練。
3.配合同級殘聯康復部完成有關康復工作任務,指導社區康復訓練服務,宣傳普及康復和殘疾預防知識。
二級殘疾人康復中心:
(一)建築面積3000平方米。
(二)康復床位不少於50張(包括養護和治療床位,其中治療床位須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三)人員配置職工總數與床位比為1:1.2,財政補貼事業編制職工不少於60人,業務人員不低於職工總數的75%,專業技術職務設置符合國家及行業要求。
每10~15張訓練床位配1名康復醫師,每10張訓練床位配備1名康復治療人員(指從事運動治療、作業治療、語言治療和傳統康復治療人員)、3名康復護理人員。配眼科技術人員、假肢與矯形器技師各1名,特教教師不少於2名。
(四)業務部門設置在一級基礎上設:
1.康復門診部:設有各科康復門診、功能評定室、化驗室、放射科、心電圖室、腦電圖室、理療室、葯房等。
2.肢體康復科:設有運動療法、作業療法室。
3.低視力康復科。
4.康復工程部:可利用各級輔助器具中心資源,協作開展輔助器具服務。
(五)技術水平在一級基礎上,開展以下康復業務:
1.康復訓練:肌力、耐力、關節活動度、平衡、步行等訓練和牽引療法。
2、電療、透熱治療、光療技術。
3.針灸、按摩等傳統療法。
4.低視力康復:提供低視力檢查、助視器驗配、視功能訓練及助視器供應等服務。
5.社區指導:配合同級殘聯康復部完成康復工作任務;指導社區殘疾人康復訓練,宣傳普及康復知識;對基層康復服務機構進行技術指導。
6.康復工程:家庭康復的環境改造指導,簡易運動治療和作業治療器具、矯形器、助行器、自助具的製作和訓練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