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伤康复期是多久,工伤康复期间工资怎么算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专工伤保险条属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② 员工工伤医疗期如何界定已结束
停工留薪期(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长短具体要看该工伤职工的伤情了,伤势不同的的,休息时间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内从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之日起计算,但对停工留薪期限长短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
实践中,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以对照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间的长短,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2)工伤康复治疗期限扩展阅读:
工伤医疗期
原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停工留薪期
根据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③ 工伤一般多长时间的治疗期
工伤休养时间因伤情不同区别,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假证明,有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休假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见附件),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④ 工伤康复的期限
短期1-3个月,中期4-6个月,长期不超过1年。
⑤ 请问工伤康复医疗期有时间限制吗
医疗期没有限制,但是一般工伤享受的是带薪医疗,停工留薪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但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⑥ 工伤康复最长可以申请多久
遵医嘱。
有异议的话,可以等伤好后去做个三期鉴定,法医会确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长短。
⑦ 便民提示:工伤康复治疗期限怎样规定
先进行康复治疗评估员工康复才能进行劳能力鉴定工伤认定2医疗期康内复间两且劳能力鉴定效性认容定工伤2内所员工需要自行握间
依据《劳能力鉴定管理办》
第八条 〔提申请〕职工发工伤经治疗伤情相稳定存残疾、影响劳能力用单位、工伤职工向设区市级劳能力鉴定委员提初劳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能力鉴定限自作工伤认定结论起超2工伤职工本提申请由其近亲属代提
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能力鉴定应提交材料:
()劳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复印件完整效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五)劳能力鉴定委员规定其材料
第十条 〔材料审核〕劳能力鉴定委员收劳能力鉴定申请应申请提交材料进行及审核申请提供材料完整应书面形式性告知申请需要提交全部材料
申请提供材料完整劳能力鉴定委员应自收劳能力鉴定申请起60内作劳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专业较鉴定工作期限延30
⑧ 工伤康复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工伤医疗期实际应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⑨ 工伤康复治疗的期限是多久
1、并无明确法律法规规定,一般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停工留薪期时,会参考出院小结中医生对出院后全休休养的医嘱期,以及病情康复情况等综合确定。
2、一般只要治疗终结、病情基本稳定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了,鉴定后如果后期旧伤复发、需要继续治疗,可在一年内申请复查鉴定,以复查鉴定结论为主主张赔偿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⑩ 工伤恢复期应该是多长时间 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自停工治疗之日起算,各地规定不同,大致有以下三种确认方法:
1、根据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由所在单位按照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满一年的以及发生争议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根据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有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3、根据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以及发生争议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无论那种确认方式,医疗机构书面证明是基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京劳社工发[2003]195号
第三条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 休 假 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见附件),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
冀劳社[2004]97号
第四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由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确认,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和经办机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省政府令103号
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 休 假 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