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葯物作用的概念是什麼
葯物:指能影響機體生理、生化和病理過程,用以預防、診斷、治療疾病和計劃生育的化學物質。 葯物包括有利於健康的催眠葯、感冒葯、退燒葯、胃葯、瀉葯等等各種葯品。
葯物應用後在體內產生的作用(效應)常常受多種因素的影響,例如葯物的劑量、制劑、給葯途徑、聯合應用,病人的生理因素、病理狀態等等,都可影響葯物的作用,不僅影響葯物作用的強度,有時還可改變葯物作用的性質。
例如:
1:葯物劑量: 葯物不同劑量產生的葯物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地說,在一定范圍內劑量愈大,葯物在體內的濃度愈高,作用也就愈強。臨床上應用的既可獲得良好療效而又較安全的劑量稱為治療量或常用量,葯典對某些作用強烈、毒性較大的葯物規定了它的極量,即達到最大的治療作用但尚未引起毒性反應的劑量,超過了即可能引起中毒。一般用葯應在這個范圍以內,不宜超過極量。
有的葯物還可在不同劑量下有時產生不同性質的作用。例如,阿托品在逐漸增加劑量時,可依次出現心悸、散瞳、腹脹、面部潮紅、興奮躁動、神經錯亂等效應。
不同個體對同一劑量的葯物的反應存在著差異。不過,大多數葯物的常用量對蘭般病人還是可以達到治療效果的,只有少數人需要加大或減少劑量,增減的量一般不會大,但也有少數葯物在不同病人所需劑量可以相差較大,如普萘洛爾和胍乙啶等。
2:病人年齡:年齡是影響葯物作用的一個重要因素。小兒與老年人對某些葯物的反應與成年人不同。小兒的肝腎功能,中樞神經系統、內分泌系統等尚未發育完善,因此應用某些在肝內代謝的葯物易引起中毒。例如氯黴素主要在肝臟內代謝,早產兒及新生兒的肝功能發育未完善,對氯黴素代謝緩慢,服用後極易引起中毒(灰嬰綜合征)。新生兒的腎功能尚未完善,一些經腎排泄的葯物如巴比妥類、氨苄西林、地高辛等排泄緩慢,應用時劑量必須減少。腎上腺皮質激素可影響蛋白質和鈣磷的代謝,小兒處於生長發育階段,如長期應用可能影響其生長發育。
老年人的生理功能和代償適應能力都蓮漸衰退;對葯物的代謝和排泄機能降低,因此對葯物的耐受性也較差,故用葯劑量一般應比成人量減小。
B. 這是什麼葯品可以作用
心腦血管用葯,降壓防止血栓形成心臟病一類用葯。
C. 葯物治療的四個過程是什麼
葯物治療是臨床上最常用、最基本的治療手段。葯物作用具有兩重性,都有嚴格的內適應證和一定的不容良反應,如果用葯不當,不但達不到治療效果,而且會對機體造成危害,因此,臨床採用葯物治療時,要根據疾病、機體和葯物的特點權衡利弊,做到合理用葯。
【四個過程】
(一)明確疾病診斷;
(二)確定治療目標;
(三)確定治療方案;
(四)開始實施治療。
D. 葯物作用的兩重性 是什麼
葯物來作用的兩重性,是指葯源物具有治療作用和不良作用,治療作用,可以分為對因治療作用和對症治療作用。前者是在消除疾病的病因,是治本,而後者則是改善和減輕症狀,是治標。例如使用抗生素,喹諾酮類的抗菌葯、抗寄生蟲葯等,殺滅抑制入侵動物機體的細菌,霉形體和寄生蟲以及補充氨基酸、維生素等治療某些代謝病等,都是處於對因治療。
而解熱止疼葯可以解熱鎮痛,止咳葯可以減輕咳嗽,利尿葯促進排尿等,都是屬於對症治療,對症治療不能從根本上消除病因,但在某些危重的症狀,比如說休克、心力衰竭、窒息時確實有效,暫時治療措施。
不良反應是指大多數葯物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不良反應,包括副作用、毒性反應、過敏反應、激發性反應等,葯物在治療劑量時出現的與治療目的無關的作用,稱之為副作用。它屬於葯物本身的固有屬性,一般的比較輕。如果改變用途,副作用的有時候可以變為治療作用。毒性作用是指葯物對機體的損害作用,通常是由使用不當或劑量過大,使用時間過長引起。
E. 葯品的功效是什麼
這副葯是清熱解毒的,你主要是內熱,醫生就開些涼葯給你.沒有什麼不好.
F. 葯物的基本作用是什麼
葯物作用的基本原理
葯物是用於人體以治療、預防或診斷疾病的化學物質。包括用於計劃生育、殺滅病媒及消毒污物的化學物質。葯物是通過機體而發揮作用的,它干擾或參與機體內在的生理、生化代謝過程而達到用葯目的。各種葯物性質不同,其作用原理也不盡相同。歸納起來有如下幾個方面:
一、理化條件的改變:此類葯物主要是改變細胞周圍的理化條件,如抗酸葯通過簡單的化學中和反應使胃酸度降低從而達到治療潰瘍病的目的;甘露醇高滲液進入血液中從腎臟排出,可從周圍吸收水分,從而達到抗腦水腫和利尿的作用。
二、補充或干擾代謝物質:人體內各種維生素、激素及鐵、鈣、鈉、鉀等的缺乏均可致病。如能適當補充物質即可治病。某些葯物以其結構與某些物質相類似而以假亂真,達到抑制細胞生長的目的。如磺胺葯與對氨基苯甲酸競爭參與葉酸代謝而抑制細菌生長。
三、對酶的抑制或促進作用:許多葯物通過對酶的抑制而發揮作用,通過促進酶的作用而顯效。如新斯的明抑制膽鹼酯酶,可促進腸蠕動;胰島素激活已糖激酶而促進糖代謝作用。
四、對細胞膜的作用:各種利尿葯就是通過抑制腎小管再吸收水和鈉而發揮利尿作用的。苯妥因鈉通過穩定細胞膜而呈現抗癲癇、抗心律失常作用。青黴素通過抑制細菌細胞膜合成而達到殺菌的目的。
葯作作用在於消除原發致病因子的叫作對因治療,即治本。如抗生素殺滅體內致病微生物、解毒葯促進體內毒物的消除。葯物作用在於改善疾病症狀的叫作對症治療,即治標。對症治療不是根本的治療,但能改善症狀、解除痛楚。如抗休克、抗心衰、抗驚厥、退熱、平喘、解痙等。
G. 葯品作用機理 是什麼意思 通俗點講
保持葯物的基本結構,僅在某些官能團上作一定的化學結構改變的方法,稱為化學結構修內飾。如果葯物容經過結構修飾後得到的化合物,在體外沒有或者很少有活性,在生物體或人體內通過酶的作用又轉化為原來的葯物而發揮葯效時,則稱原來的葯物為母體葯物,結構修飾後的化合物為前體葯物,簡稱前葯。 概括起來,前葯的目的主要有(1)增加葯物的代謝穩定性;(2)干擾轉運特點,使葯物定向靶細胞,提高作用選擇性;(3)消除葯物的副作用或毒性以及不適氣味;(4)適應劑型的需要。
H. 葯物治療疾病的原理是什麼
有必要了解的那麼清楚嗎?葯物直接作用於病原體,葯物直接作用於細胞刺激免疫系統,葯物作用與人調節內分泌系統
I. 什麼是葯物的防治作用和不良反應
防治作用復
應用適當劑量的葯制物能預防或治療畜禽疾病,這種作用稱為葯物的防治作用。在臨床實際中,可分為對因治療:針對發病原因而進行的治療;對症治療:針對疾病症狀而進行的治療;支持治療:機體能量不足,為加強基礎代謝,注射葡萄糖溶液,提高能量,這種治療為支持療法。
不良反應
葯物作用後,產生與防治作用無關或有害的作用,統稱為不良反應。防治作用在一定條件下可能轉變成不良反應。不良反應有下列幾種表現:
副作用
使用葯物的治療劑量時,伴隨治療作用出現的與治療作用無關的作用,用葯前可以預料。
毒性作用
使用葯物的劑量過大,時間過久,超過了機體的耐受能力而產生的一種對機體有害的作用。
過敏反應
Ⅰ型變態反應,指少數具有特異質的葯物,在應用治療量甚至極小量的某種葯物時所產生的一種與葯物作用性質完全不同的反應,稱為過敏反應。過敏反應與葯物的劑量無關,而且不同葯物可能出現相似的反應。過敏反應難以預知。